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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标准分类国家标准

噪声标准分类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5-01-19 10:41:51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 0类:40分贝

- 1类:45分贝

- 2类:50分贝

- 3类:55分贝

- 4类:55分贝

2.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 0类: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 1类: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 2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3类:适用于工业区。

- 4类: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3. 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4. 夜间噪音的解决途径:

- 寻求物业帮助。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 产生夜间噪音的法律责任:

-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 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进行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机动车辆,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6. 《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别的环境噪声标准,具体包括:

-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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